浏览: 来源:台海网 日期:2017-03-21 10:33
为了购买豪车申办信用卡贷款,刚开始按期还了一部分,可后来因经济问题一直未如期还款,38岁的晋江籍男子林某共拖欠银行本金、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近63万元。在多次催收无果后,银行向警方报了警。经多方调查,3月15日下午,林某在晋江市内坑镇落网。
2014年10月20日,林某使用一张透支额度为100万元的信用卡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共消费了90万元,分24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每期需还贷3.75万元。
起初,林某每个月都能连本带息按期归还。到2016年1月份,在还了13期后林某再也没能如期还款,此时他还拖欠银行贷款37万余元。银行多次电话催告林某,可林某以出现经济问题为由迟迟拖欠不还。
2016年12月24日,银行报了警。今年3月15日,民警在内坑镇柑市村将林某抓获。据统计,林某共拖欠银行本金、利息以及滞纳金等费用629471元。
3月20日,在弟弟林某重的帮助下,林某还清银行的相关欠款。目前,林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市民朋友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根据自己的偿还能力理性消费,切勿恶意透支,不然可能会涉嫌信用卡诈骗。
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供网友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145210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