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的肖先生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的信用卡被人盗刷了。交易记录显示,盗刷者在河北某商铺消费了近3万元。据肖先生及银行方面反馈,商铺对此出具的“消费证明书”可能系伪造,银行将对此发起拒付申请,警方也已立案调查。
“消费证明书”与本人身份信息不符
肖先生是从手机短信得知自己信用卡被盗刷的。8月6日,他陆续收到的几条短信显示,有人使用自己的光大银行信用卡消费了将近3万元。据肖先生出示的截图,当天中午13:38,他的信用卡先是在一家“文娟干洗店”消费了1.3元,随后分别在“邯郸市乐语通讯器材”消费了19854元、9824元。其间还有几次消费失败信息,肖先生解释,因为这张卡额度只有3万,消费失败应该是盗刷者一次刷了太高金额导致的。
在最后一笔消费后,银行发给肖先生的短信提到,由于肖先生手机无人接听,无法与本人核实交易情况。肖先生说,由于当时是星期天,自己在家休息,“银行打了两个电话过来,我以为又是促销电话就没接,等到打到第三个觉得不太对劲,才拿起手机来看,看到短信就蒙了”。
肖先生说,看到短信后,自己马上致电银行要求冻结账户,并向派出所报警。第二天,肖先生拿着报警回执来到银行,提交了遭盗刷之后的拒付申请。
不过,十几天后银行方面告知肖先生,银行收到了一份“消费证明书”,它来自肖先生信用卡所消费的商铺,该证明显示,确实是“肖先生”本人刷掉了近3万元。诧异之下,肖先生来到银行查看这份证明,而后他对记者表示,这份证明是伪造的。
肖先生表示,他看到的这份证明书显示,8月15日,“肖X”在河北邯郸某通讯器材店以这张信用卡消费了近3万元,证明书还附带了交易银行卡号、交易时间、交易地址,肖先生身份证和信用卡的图像,还有签字及手印。
肖先生仔细查看后告诉记者,证明书中大多数信息确实是对的,但签字、手印并不是自己的。而且,证明书附上的身份证地址是自己的家庭住址,但自己真实身份证上印刷的地址是公司地址。另外,虽然证明书上的信用卡号没错,但自己信用卡已经使用5年,表面已经刮花,图中的信用卡却十分崭新整洁。
肖先生断定,自己是被人盗用了信用卡、身份证的信息,从而伪造了这份交易证明。他表示,这张信用卡已经办了5年,是安全级别较低的磁条卡,支付无需密码。“平时我都会比较注意新闻,知道磁条卡不如芯片卡安全”,但因为这张卡平时没怎么用,而且过几个月就将到期,肖先生也没有太在意安全问题。
个人信息是如何遭到泄露的?对此肖先生几乎没有头绪。他表示,在各种平台注册时会经常需要身份证号码,对于泄露渠道也无从查起;不过信用卡可能是在某次刷卡消费时,被人偷偷拿去复制了。
肖先生的真实信用卡和身份证
“肖先生”的消费证明书
发卡银行:将为客户发起拒付
据光大银行方面发布的相关信息,2017年8月7日,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信用卡部客户肖先生反映,其名下的光大银行“福”信用卡于8月6日在河北省“文娟干洗店”和“邯郸市乐语通讯器材销”共发生3笔非本人持卡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人民币29679.30元。交易发生后,客户致电95595客服申请卡片冻结,并在辖区派出所报警。
光大银行方面表示,分行受理客户否认交易相关声明材料后,提交了总行信用卡中心交易监控室进行核查。8月29日,信用卡中心交易监控室反馈了由发生交易商户“邯郸市乐语通讯器材销”提供的、持卡客户肖先生本人填写的“消费证明书”两份,并附带客户身份证及卡片影像。
关于上述材料,光大分行与当事人核对发现,该“消费证明书”中提供的客户身份证地址与客户本人不符,且客户否认本人有此身份证件,材料中出具的客户信用卡卡面“福”字与实际持卡人卡片划痕差异较大。
光大分行初步判断,该证明及证件、卡片均系伪造材料。因均为影像资料,分行已对客户身份证、信用卡原件进行图片采集,并于8月30日将核查比对情况上报总行相关部门,由该部门再次发起对当地交易商户的拒付申请。
南都记者亦从南山警方获悉,桃源派出所接肖先生报警后已经立案,目前正在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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