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老董聊卡 日期:2018-07-16 11:15
对于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我的围观动力很足。对我而言:1、我们全家人能否因此享受更多的实惠?2、对单位收入的影响会不会影响我的个人收入?3、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是否更方便?……
身为一个理科生,习惯用数据说话。我仔细计算后的结论是,若采用方案一部分计息,将降低我及其他大多数信用卡持卡人的效用,转而补贴到少数循环者手中。因此,出于公平交易和普惠金融的角度,我支持全额计息。计算过程如下:
一、目前用信用卡得到的好处。
支付便利、身份象征、金融科技……为了节省大家时间,此处省略五千字套话。
我平均每月信用卡账单1万元,精明如我(还有家人),每月都会等到还款日甚至宽限日才还款。这样,我一人一年就能获得的好处如下:
(一)1万元一个账单周期的无抵押循环贷款利息约280元(假设用足56天免息期),12个账单周期约3360元;
(二)消费积分奖励约300元(12万元*千2.5的积分率)。
(三)卡本身的增值权益(如免费机场贵宾厅、购物打折等)和营销活动(返现、抽奖等),一年至少获益200元。
综上,通过用卡并按时还款,我一年共计可以合法合规光明正大地从银行薅到约3860元羊毛。
家里其他人合起来每月账单也在1万元左右,因此全家全年薅羊毛重量共计约7720元。(此时莫名响起“团结就是力量”的旋律!)
二、我的成本
成本主要是偶尔忘记按时还款,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回顾本人十五年的用卡实践,以及家人朋友的经验,平均每人每年会有一次忘记按时还款。此时,成本如下:
(一)利息约280元(1万元*日万分之五*约56天);
(二)违约金50元(1万元*10%*5%)。
三、综上,我一人一年用卡得到的总利润约3530元(3860-280-50)。
四、部分计息对我的影响
(一)可能缩水的好处:
银行作为上市公司,也要为股东负责,所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手段来弥补收入损失,每种手段对我的影响如下:
1、压缩免息期:目银行信用卡的免息期约50-56天,京东白条约30天,花呗约40天。相比之下,银行免息期有很大的压降空间,不需多,假设只压降5天,我一年将无辜减少免费贷款利息300元(5元每天*5天*12个月)。
2、降低积分返现率:假设从千分之2.5降到千分之2。我一年将减少60元的积分奖励。
3、提高违约金:如将现在应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提高到10%,我将增加50元的违约成本。
4、其他,如降低抽奖时获奖概率……
(二)可能得到的好处:
节省部分利息:根据方案一只要还清最低还款额,就支持只对剩余部分计息。因此,理论上,当我偶尔忘记按时还款,且已还清最低还款额时,可以省去最低还款部分的利息。但现实是,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持卡人,一旦忘记还款,往往是连最低还款额也没还。所以这条对我的实际收益几乎为零。
综上,银行的利润和我这个打工仔的收入是不用担心了。但是,作为一个每月按时还款的持卡人(像我一样按时还款的客户占银行信用卡客户总数的8成以上),之前所能享受的好处将无辜缩水410元以上。
五、谁是最终获益者?
算了老半天,若采取方案一,像我这样八成以上每月按时还款的持卡人原有的好处缩水;银行也只是拆东墙补西墙没有得到好处,那究竟谁才是最终赢家?
答案是:目前另外2成未按时还款的持卡人,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长期只还最低还款额。对他们而言,采取方案一后,已还清的最低还款额不用计息,即可享受从透支那刻起至还款日最长56天的免息期。即,他们的借贷成本降低了!降低的成本来自我缩水的好处!
所有的贷款都要付息,这点相信没人有会异议,就连最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4.5%的利息。信用卡透支也是贷款,最低还款额也是这贷款的一部分,从透支那刻起,银行就承担相应的资金成本和风险成本。因此,没有理由无条件减免。若强制减免,就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础商业逻辑,更违背了消费者权益和普惠金融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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