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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纳入个人征信,就能破解逃废债问题吗?

浏览:  来源:老董聊卡   日期:2019-09-12 10:29

  前几天,《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出台,要求P2P网贷机构将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包括央行征信中心,以及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当然,其目的是要对P2P网贷的逃废债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打击。
 
  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个人的信用信息,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为商业银行、个人、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个人信用报告除了记录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还款行为外,还将记录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社会保障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个人征信报告主要用于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审批,还可以用于一些关键岗位的任职资格审查、员工录用等许多活动中。多年来,由于征信体系建设很不完善,金融市场服务覆盖人群极为有限,而且央行征信系统服务的对象多为银行及相关金融或公用事业机构,因此大量未能进入这些机构的人群,也就无法纳入到个人征信体系,而绝大多数的P2P网贷机构也没有没有被纳入其中。
 
  应该说,P2P网贷机构纳入征信系统,是对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一种严厉打击,对那些“老赖”群体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当前,大量的P2P网贷机构纷纷爆雷,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曾经被冠以互联网金融创新“桂冠”的P2P网贷行业已经渐成“过街老鼠”。前不久的8月底,马云在一次演讲中明确强调,P2P网贷从第一天起就不是互联网金融,它是一个有了网页的非法集资产业。这也为当下的P2P网贷行业的衰败景象用力推了一把。
 
  P2P网贷本身是一种借贷信息中介平台,通过借助互联网,将投资者和融资者需求在线建立借贷关系。理论上P2P网贷平台应该是实现投资方(出借方)与融资方(借款方)的信息传递,对融资方的项目真实性做真实性保证,而融资方的信用风险由投资方自行承担,这就需要向投资方最大限度地提供真实信息供参考与判断。
 
  但是P2P进入中国后就走上了非法集资的道路,从e租宝开始,各种P2P平台相继爆雷。从接触过的一些P2P网贷平台员工来看,他们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微乎其微,对金融系统性风险更是完全不懂,基本上都是打着所谓“互联网金融”创新旗号,通过平台方自融、虚标假标、资金池等方式侵占客户资金挪作他用,最终无法实现兑付或跑路、或爆雷,为投资方带来巨额风险。
 
  除了平台自身的问题外,大量的借款方借款后肆意逾期,对借款不予归还,甚至期待P2P网贷平台爆雷后就可以逃废债务;有的造假借款,形成借贷欺诈行为,这些借款人也不愿意登上征信平台;大量的P2P网贷自身也存在着问题,有的平台本身就是非法集资平台,随时可能卷款跑路,更不可能纳入征信平台,这些问题都助长了P2P网贷风险的加剧,为投资方带来不可预测的投资风险。
 
  另外一方面,很多投资人由于自身的贪婪,认为投资P2P网贷能为自己带来较银行更多的投资回报而深信不疑。不仅投入自己的自有资金,很多人甚至通过信用卡套现进行所谓的“投资”,从侧面也助长了P2P网贷平台的“野蛮生长”。正所谓“你看上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看上的是你的本金”,一旦P2P网贷平台爆雷,不仅投资方自有资金遭到损失,也会让套现投资的信用卡遇到逾期的麻烦,直接导致了个人信用记录出现问题。
 
  笔者有机会对一些在P2P网贷平台投资被套牢的投资方做过测试,即向对方提出借2万元并承诺利息回报,遭到拒绝后问其为何不信任我而相信那些将其套牢的P2P平台。从答复中看到,其实投资人对这些P2P网贷平台的了解无外乎朋友介绍、广告宣传、恩惠利诱等,实际上都是盲目相信,自认为P2P平台能带来高额回报,投资方自身的“赌徒”心理十足。
 
  应该说,将P2P网贷纳入征信体系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一方面可以对逃废债务的“老赖”形成社会震慑力,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引导P2P网贷能够向健康的方向发展。然而现实情况并不乐观。P2P网贷无论是平台方、借款方大部分都是带有不良甚至是非法目的,平台方多是为了非法集资、高利贷、砍头息、暴力催收,借款方多是为了骗贷跑路、恶意逃废。
 
  信用卡是要上征信的,但是截至到2019年第二季度末,信用卡半年逾期未还金额已经再次突破800亿元,形成了严重的逾期坏账。从一些逾期卡民的回复中,看到的是他们对信用卡逾期行为的无所顾忌,甚至还敢挑战法律权威。信用卡面对的很多不良用户尚且如此,更何况质量相比信用卡更差的P2P网贷平台和借款人。因此,将P2P网贷纳入征信系统,恐怕很难达到解决逃废债问题的目的。
 
  P2P网贷纳入征信系统也是时代的要求,但是更应该考虑的是尽快完善个人征信系统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如果征信缺乏权威性,什么系统都能采集各种用户征信信息,一方面造成征信的滥用,另一方面也造成逃废债人员对征信缺乏敬畏之心;而征信缺乏威慑力,对逃废债人员没有任何工作与生活的影响,诸如对部分工作岗位实施职业限制,同时限制高消费、提高贷款利率、保险费率等,他们也会无所顾忌,不以逃废债为耻反以为荣,那么纳入征信系统的意义就被稀释了。
   
  因此,将P2P网贷纳入征信系统,不仅是针对逃废债人员,更应该严肃整顿违规P2P网贷平台让其退出市场,只有重新构建以合规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个人征信系统,才会让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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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P2P网贷,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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