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检察日报 日期:2021-07-13 12:17
寄卖行老板为牟利,使用店内POS机为他人养卡、套现,从中赚取手续费。6月28日,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批准逮捕。
郑某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刑满释放以后,经营着一家寄卖行。最初,郑某也想依靠小本经营过上平淡的生活,但当他偶然得知利用POS机帮他人养卡、套现可以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潜藏在心底的“发大财、赚快钱”的念头又一次冒了出来。
2009年以来,郑某分别购买了数台POS机放在寄卖行内。为了招揽顾客,郑某还在寄卖行的广告牌及LED显示牌上标注了“养卡套现”业务,这样一来,许多持有信用卡的客户,因无钱及时归还信用卡内的欠款,便将自己的信用卡放在郑某手中,并告诉其还款日期和信用卡密码,由郑某帮助养卡、套现。等到了相应信用卡的还款日,郑某便通过手机银行向该信用卡转入还款金额,随后在当日或者次日,郑某再利用店内POS机将自己转入信用卡里的钱分一次或者几次刷出来。当然郑某并不会白忙活,是按照还款金额的1%至1.2%不等的比例收取手续费。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郑某手中扣押他人信用卡95张。经侦查查明,郑某帮助孙某等数十人养卡、套现,涉及金额达600余万元,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郑某累计非法获利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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