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新民晚报 日期:2021-08-18 11:42
近期,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银保监局和深圳银促会调查发现,一些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业务存在免利息等引人误解的宣传、信息披露不完善等三类问题。
“零利率”“免息分期”……不少银行在信用卡营销的时候,都会使用这样的宣传语。但“免息”并非真的免费,银行向客户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仍是其主要的收益。上海银保监局曾经透露一个案例:申城的一位宋女士使用其持有的信用卡,自第一期账单开始就办理了分期还款业务,每期按照短信告知的还款额还款。在按期还款三十几笔后,宋女士发现支付的手续费和利息高于自己理解并计算的金额,故引发与发卡行之间的纠纷。
信用卡的分期手续费,实际是在客户透支消费这一借贷行为基础上收取的,本质上是信用卡应还款的利息,具有利息的性质。像某银行推出的信用卡分期手续费:3期手续费为1.65%,6期3.6%,24期15.6%,如果信用卡透支1万元的话,3个月还要165块,两年还竟高达1560元。分期免息往往是时间越长手续费越高,甚至远远超过不免息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银行对分期业务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同分期期数对应不同的手续费费率。许多银行对外宣称每月年化利率为0.6%。若银行未公示实际年化费率,消费者便会误认为是以0.6%*12个月的方式进行年化费率计算,也就是7.2%。但用户忽略的是,在“免利息”之后还写着3、6、9、12期0.8%-0.69%的手续费。因此,许多用户实际缴纳的还款远远高于自己预估的金额。一些网友戏称,这个比高考数学还要难。
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商家也看中了信用卡分期业务这块“香饽饽”,像一些4S店在提出新车的时候,只要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分期业务的话,就可以在车饰等配件上给予优惠,一旦消费者选择分期付款,实际支出的费用,可能远远超过商家给予的优惠。
信用卡分期业务要少些“套路”,不能将“免息”作为噱头进行宣传。无论是银行,还是商家,都应该准确告知消费者应该还贷的金额。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涉及手续费、违约金计算等,必要时可向银行询问确认,避免因分期过多造成高昂的个人财务成本,陷入“以卡养卡”的债务怪圈,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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