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渤海银行 日期:2021-08-31 20:40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为了营造依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倡导持卡人合理消费,我行自2021年9月1日起对信用卡在以下商户的交易进行风险管控升级,具体如下:
一、我行信用卡在税费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9311、9399)账单月累计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元;
二、我行信用卡在保险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5960、6300)账单月累计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元;
三、我行信用卡在烟草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5993)账单月累计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元;
四、我行信用卡在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012)禁止交易。
当您持我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假消费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一经发现,我行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停卡、终止分期等相关措施。为保证您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您务必保留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以便我行进行核实。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41,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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