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广州银行 日期:2021-08-31 21:07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保障大多数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我行定于2021年 12月 1日起调整信用卡业务违约金最低收费限额,具体公告如下:
持卡人如在到期还款日前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则我行将根据持卡人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向持卡人收取违约金,同时收取违约金的最低标准将由10元人民币或1美元的标准调整至20元人民币或2美元。即若持卡人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不超过400元(含)人民币或40(含)美元,则我行按照20元人民币或2美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上述调整我行将同步更新《广州银行信用卡业务服务收费价目表》、《广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等信息。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广州银行信用卡的支持与信赖,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特此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
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供网友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145210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