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 日期:2015-05-29 11:52
近日,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连续破获两起信用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江某(女,47岁,八公山人)、王某(男,24岁,八公山孔集人)、栾某(女,45岁,八公山孔集人),追回涉案金额二十余万元。
2014年10月9日,接到工商银行控告称:持卡人八公山区居民江某于2013年9月23日开始透支消费。2014年6月1日起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拒不还款,其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经调查江某曾因沉迷赌博之中,欠下大量债务。
2015年4月23日,接到工商银行控告称称:2012年10月17日,王某在淮南市工商银行田家庵区城建支行申领了一张牡丹信用卡,并于2014年4月25日开始恶意透支。工商银行卡中心于2014年10月27日起多次催收,未归还欠款,其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
接到报案后,八公山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于近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江某,犯罪嫌疑人王某、栾某抓获。经审讯,三人对以提现、消费等方式恶意透支,且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偿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民警教育下,三人的家属近日将所欠的款项目全部偿还,为银行挽回了近二十万元的经济损失。现犯罪嫌疑人江某、王某、栾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信用卡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一定要依法按期还款,一般情况下,银行都有信用卡最低还款额度要求和还款时间,逾期银行将催收,如果银行催收后3个月仍未还款,可以推定其具有主观恶意透支的故意。另外申请人办理信用卡时所留的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若变更要及时告知银行,如遇信用卡使用出现问题,银行可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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