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
1. 活动仅限收到邀约短信的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参与,该邀约短信转发无效,实际可办理资格及额度以系统实时评定为准。
2. 持卡人可以通过浦发银行所有万用金官方办理渠道参与本次活动,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官方网站、浦大喜奔APP、浦发信用卡支付宝服务窗、浦发信用卡云账单、浦发手机银行、浦发网上银行、浦发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认可的渠道。
3. 活动限每位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参与一次,所获得的利息减免券奖品将于次月月底统一发放至获奖账户中,到账后持卡人可在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内输入“刷卡金”进行查询。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提前终止已办理的万用金业务,则无法获得利息减免券奖励。
4. 万用金利息减免券具体使用规则为:可全额抵扣利息减免券有效期内办理的万用金业务所分摊的利息。持卡人所有满足条件的万用金交易,交易时间不论早于还是晚于万用金利息减免券入账时间,只要万用金利息记账时间在利息减免券有效期内,即可在利息记账日后一天使用该利息减免券抵扣上述利息。
5. 持卡人所获得的利息减免券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发放至持卡人个人信用卡账户后至2020年9月30日,过期则自动失效,该利息减免券不得兑现、转让,且一经使用后即失效,不可重复使用。因出现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出现账户状态异常导致该利息减免券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使用的,则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予补发。
6. 活动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参与活动。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并收回已发放奖励,包含但不限于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争议交易或退货交易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奖励;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销户、冻结及其他非正常状态;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如该万用金利息减免券已被使用,则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计入一笔与已被使用部分金额等额的贷记交易。
7.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变更本活动奖励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8. 持卡人办理的万用金仍应受《现金分期业务合同》的约束。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网站或商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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