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
活动对象:浦发个人信用卡账户中历史办理过我行汽车分期且收到短信邀约主卡持卡人 (以下称“持卡人”)
活动1:针对收到短信邀约持卡人当月消费满活动邀约指定的起点金额,即返50元刷卡金。(活动代码:E74)
活动2:针对收到短信邀约持卡人当月消费满足活动邀约指定的起点金额,即返1%刷卡金,最高不超过288元。(活动代码:E75)
活动3:活动期间内,针对收到短信邀约持卡人可获5折账单分期折扣券。(活动代码:E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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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 活动1与活动2不可同时参与。
2. 账单分期折扣券适用于持卡人后续办理账单分期业务(含已出账单分期、全账分期或自由分期+)时,抵扣对应分期手续费优惠。
3.最终分期申请结果以审核通知为准。
1. 本次活动1与活动2适用于活动期内满足短信指定的达标条件的浦发个人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参与,附属卡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附属卡消费将一并计入主卡消费情况。
2. 在本活动交易统计时间段内消费且在最后统计日23:59前记账的交易方可纳入本活动统计范围,交易时间和交易金额等交易信息以银行系统记录为准计入本次活动。
3. 消费统计以银行系统记录的消费北京时间为准。若因境外商户请款原因导致入账时间延迟,特设5天等待期,自统计周期到期次日起算,如等待期内消费仍未到账或因卡组织或收单行原因导致无法识别的境外消费,则该笔消费不计入本活动统计。
4. 本活动的消费指一般消费,不含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银行费用(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美元入账的消费金额将统一以汇率:1美元=6.6人民币折算后计入本活动。统计周期内成功记账的合格消费方可记入活动统计,如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退税或撤销等,将在活动累计交易额中扣除相应金额,无论原交易是否在统计周期产生。如扣除后导致消费条件不达标,将无法获得活动奖励。
5. 参与活动1与活动2的持卡人达标奖励以活动期间消费达标所对应的标准发放,满足消费达标条件(以持卡人所收到的邀约短信为准)的浦发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可获得对应刷卡金,本活动所赠刷卡金将自活动统计周期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浦发信用卡持卡人账户中,优先发放至信用卡个人账户中。持卡人可登陆浦大喜奔APP-我的-我的工具-刷卡金查询具体获奖及刷卡金返还情况。刷卡金有效期为90天,自返还至个人信用卡账户之日起算,逾期失效。刷卡金可用于抵扣持卡人使用浦发信用卡发生的新增消费的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
6. 收到活动3短信邀约的浦发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可获得满额分期5折折扣券一张。我行以活动码E76短信通知。持卡人可在浦大喜奔APP-账单分期-优惠券、“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账单分期-优惠券 等渠道查询,优惠券有效期以申请页面显示为准。
7. 持卡人可通过浦发信用卡中心官方渠道,使用满额分期折扣券办理全账分期、已出账单分期、自由分期+业务,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浦大喜奔APP、浦发信用卡客服热线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认可的渠道。
8. 分期折扣券,是指满足优惠券的使用条件后,持卡人办理账单分期时使用分期折扣券,则该笔账单分期手续费可享折扣券指定的手续费折扣优惠。使用折扣券后的账单分期手续费金额将在办理页面显示,最终申请结果以审核通知为准。
1)分期折扣券仅适用于办理账单分期(包含全账分期、已出账单分期、自由分期+业务)使用,成功享受优惠后,剩余账单分期手续费以短信通知为准;
2) 分期折扣券存在使用条件限制,包含分期起点金额限制与分期期数限制:
分期起点金额限制,是指分期申请金额本金需大于或等于分期立减券上显示的分期起点金额后才可使用该分期立减券;
分期期数限制,是指分期申请期数需大于或等于分期立减券上显示的分期起点期数后才可使用该分期立减券。
3) 分期折扣券过期自动失效,不得延期;一次性使用,不拆分,不转赠,不提现;如名下有多张分期折扣券,每次办理账单分期仅能使用一张,分期折扣券与分期折扣立减券不同享,且不可叠加使用;分期折扣券一经使用,不予退还。
9. 活动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参与活动。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并收回已发放的刷卡金或分期折扣券,包含但不限于: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争议交易或退货交易等手段恶意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销户、冻结及其他非正常状态;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0. 如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浦发银行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
11. 持卡人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的,将被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12. 如对活动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未收到奖励、活动资格、消费统计等问题,可于活动周期结束后30天内拔打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处理,逾期未致电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活动礼品,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再予以受理或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13.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活动奖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依法进行扣缴。
14.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或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系统故障需暂停),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包括不限于官网、浦大喜奔APP)公告后生效。
15. 持卡人在申请账单分期时,仅可在办理渠道支持的范围内选择手续费支付方式;如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撤销或提前结清已办理的账单分期,已使用的分期折扣券不予退还。
16. 持卡人办理的分期交易仍应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约束。
17.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网站或商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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