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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72 日期:2014-05-10 16:48
一、凡满足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持卡人均可通过预借积分兑换积分礼品。但进行积分消费或兑换航空公司飞行里程时不能预借积分。附属卡不能预借积分。
二、普通卡最多预借积分上限为10,000积分,白金卡(悠系列白金卡除外)、金卡最多预借积分上限为50,000积分。悠系列白金卡最多预借积分上限为200,000积分。
三、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预借、偿还:
1、持卡人在兑换积分礼品时,当账户积分余额不足以兑换礼品时,可以在预借积分额度内预借积分兑换礼品,如需预借积分兑换,请拨打24小时客户热线95561进行兑换。
2、账户积分已经为负值时,不能再预借积分。
3、正常情况下预借积分须要在180天内偿还,持卡人可以通过正常的积分累积偿还预借积分。
4、预借积分期满信用卡内的积分仍为负值时,负积分将被折算并从信用卡内出账。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预借积分将被立即折算并从信用卡内出账:
(1)信用卡到期且不再续卡;
(2)信用卡被注销、停用、管制或逾期超过30天;
(3)信用卡持卡人违反《兴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
6、预借积分出账折算比例为:1积分=0.004 元人民币,兴业银行保留变更预借积分出账折算比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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